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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11-19 [来源]:研究生院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0〕3 号)和《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青科大字[2018]206 号,211号)精神及要求,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及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20门。其中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8项,重点项目直接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6 号)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

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 10 个。

2.立项数量:20门。其中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8项,重点项目直接推荐为省级项目。

3.立项条件:符合《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11 号)。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优质课程推荐名额(共24项)

案例库推荐名额(共20项)

001化工学院

2

3

002高分子学院

2

2

003机电学院

3

2

004自动化学院

1

1

005化学院

2

2

006材料学院

1

1

007经管学院

3

3

008外语学院

1

1

009数理学院

1

0

010环境学院

1

1

011信息学院

1

1

012艺术学院

1

1

013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014法学院

1

1

015传媒学院

1

1

016体育学院

1

0

017海洋学院

1

0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立项,并择优推荐参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申报。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有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往年已获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建设项目。

(三)申报优质课程、案例库者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立项申报书,见(青科大字[2018]206 号,211号)。

三、学院报送日期及材料要求

(一)2020年11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分类将推荐申报的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电子版须提供Excel格式)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四方校区1号行政楼322,崂山校区综合楼3025),电子版发至pyb@qust.edu.cn。学院提交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分别为“课程+学院名称”、“案例+学院名称”。个人提交单位的文件命名格式为相应的学院名称改成个人姓名,如“课程+申请人姓名”。

(二)请各学院严格把关,部分项目审核要点见附件3。

附件包1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附件包2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附件包3 审核要点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