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提供,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组织本院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俄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第二外语、专业面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第二外语100分,专业面试100分。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基本能力测试、专业面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基本能力测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四)复试时间
3月30日—3月31日。
(五)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全权负责复试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须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细则要求,拟定难度相当的专业笔试试题,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
(六)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政治考核
1、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2、对在职人员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
(三)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外语成绩低于4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