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分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3个项目,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要求
1.申报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分为匿名和非匿名材料(附件2-5)。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3.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我校对文字复制比要求。学校将对提交论文进行查重,请各学院于8月8日前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进行查重。电子版论文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推荐要求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具体要求请按照附件(附件6-7)表格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三、评审方案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不分配名额,各个博士点单位择优推荐后学校组织差额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依据2020年校级优秀硕士论文名额比例,参照2020年申报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及评审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其中部分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见下表)。
3.优秀成果奖按照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参照2020年申报优秀成果奖及评审结果进行名额分配,其中部分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见下表)。
2021年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成果奖项目评选方案
学院 |
优硕申报计划 |
优秀成果奖申报计划 |
备注 |
化工学院 |
4 |
3 |
|
机电学院 |
4 |
3 |
|
高分子学院 |
3 |
3 |
|
化学院 |
3 |
3 |
|
材料学院 |
2 |
2 |
|
自动化学院 |
1 |
1 |
|
环境学院 |
1 |
1 |
|
海洋学院 |
1 |
1 |
|
信息学院 |
8个学院分别限报1项,差额评出4项(不含艺术学院) |
1 |
|
艺术学院 |
8个学院分别限报1项,差额评出4项 |
优硕不推荐 |
传媒学院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数理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
|
法学院 |
|
体育学院 |
|
合计 |
23 |
22 |
|
注:等额评选单位如不能推荐规定数额成果,请提前通知研究生院,以便做好统筹调整,避免浪费指标。
四、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正处假期,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由党政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负责上述评奖的各项推荐工作。
2.广泛发动,鼓励师生踊跃参评,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各单位根据最终结果确定推选次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上报材料应包含所有申请人材料。
3.严格程序、严把遴选标准。此次评奖推荐工作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到山东省后还将组织遴选,请各单位优中选优、公平公正推荐出代表学科最高水平成果,力争我校所有上报候选人均入围最终获奖名单。学校下一年度指标分配将依据今年最终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对落选推荐人单位将核减指标。
4.申报人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学院审核材料无误后,统一将电子版材料于8月8日前发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填报。
五、网报要求
学校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8日至8月15日,申报系统于8月15日24时关闭,逾期不予受理。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桂宝 翟 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