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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课程思政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责编:张湘钧 审核: 发布日期:2022-09-28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落实《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细则》,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先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课程思政先锋”评选的第一标准,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2.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科及研究生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课程思政教育改革中育人成效显著。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参评教师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包括聘任制教师),坚持从事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面向学生每学期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所讲授的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评价结果优良;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较好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的目标和要求,且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4. 参评材料(即支撑材料)可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表或获奖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相关论文;

2)主持或参与的课程思政相关的各类教研教改项目;

3)主讲的课程思政试点课程和示范课程;

4)代表性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等。

三、申报与评选

1.采取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2.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先锋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3.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要求,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和综合评价结果,对教师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选。

四、表彰奖励

根据报名情况,拟评选“课程思政先锋”10人左右,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品,并在学院各类评优中优先推荐。

申请表和支撑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qustwyjxb@163.com,截止时间为10月7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课程思政先锋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