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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作者: 责编:张湘钧 审核: 发布日期:2022-10-31

1、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grad.qust.edu.cn/info/1060/21932.htm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https://wy.qust.edu.cn/info/1094/7081.htm

3、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尹洪山 曲斌艳

委 员:吕耀中 康 宁 刘 靖 王晓娜 许勤超 张兴宇 房钰 裴淑娟 研究生代表

4、根据学校的最新文件精神,具体等级和分配名额如下表:

20级、21级研究生

等级\名额\班级

20级学硕

21级学硕

21级MTI

一等学业奖学金10%

2

1

4

二等学业奖学金20%

3

3

9

三等学业奖学金40%

6

6

18

22级研究生

等级\名额\班级

22级学硕

22级MTI

一等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10%

1

3

二等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30%

1

9

三等奖学金(其余学生)

12

16

5、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根据相应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外国语学院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6、根据学院修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在思想品德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下表所示项目和比例进行打分和汇总。

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项目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学习

学位课

平均成绩

60%

50%

2

科研创新能力

30%

40%

3

社会活动

10%

10%

合计

100%

100%

7、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几点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和《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该表只需20级和21级填写)。

(2)提交的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好后直接交到班长处,各项原件请注意留好备查。

(3)本次评选的材料都以上学年的为准,所有材料落款时间需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含31日),论文的认定以2022年8月31日(包括31日)之前正式发表的为准,不包括2022年9、10月出版的刊物,用稿通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申请表和汇总表需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需班长签字,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论文或译作原文,其中译作需注明字数(均以汉字记),录取通知不算入科研成果内。

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不实材料,一经查证,取消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