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2〕4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有关要求,按照“整体推进,示范引领,重点突破,鼓励创新”的原则,针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以及高等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中的关键环节与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二、立项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在开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综合改革与评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团队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均可申请本次教改立项。已列入国家、省“质量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对申报人的要求。为保证省级教改立项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数量不限。鼓励校校、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2、推荐数额。根据教育厅申报项目数量的分配,同时便于学校开展遴选工作,优中选优,保证申报项目质量,本次遴选项目限额申报(附件1)。
3、申报材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稿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稿。格式要与文件样表一致,不得随意修改;《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电子版限用Excel格式填写。
4、申报截止时间。材料提交截止6月15日,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至邮箱:fpc@qust.edu.cn
联系人:付鹏程 电话:88959197
附件1:edit/uploadfile/20125/2012-5-23-14-34-20.doc
附件2:edit/uploadfile/20125/2012-5-23-14-34-43.doc
附件3:edit/uploadfile/20125/2012-5-23-14-35-2.doc
附件4:edit/uploadfile/20125/2012-5-23-14-35-16.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