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工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工通知 -> 正文

关于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作者:admin 责编: 审核: 发布日期:2012-12-05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选拔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青岛科技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选拔和培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勤政的优秀干部,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拔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及职责要求

1.法学院副院长1名。

2.体育教学部副主任1名。

3.数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1名。

4.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名。

5.部分学院副院长6名。随着高密校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工作,学校在外语、经管、信息、化工、机电、艺术学院各增加一个副院长岗位。由以上学院派出一名副院长,兼任高密校区系主任,专职负责本学院在高密校区的教学、学生、教师管理等工作。派出副院长的工作职责、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在高密校区连续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

三、选拔方式及任职条件

本次干部选拔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参与选拔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与资格: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2.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组织纪律性强,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

3.具有胜任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现有岗位上做出一定成绩。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参与竞争数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岗位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1-5项要求外,还应是中共正式党员且有3年以上党龄;熟悉学生工作相关政策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干部。

7.应聘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1-5项要求外,还应熟悉后勤相关工作的政策和方法,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干部。

8.应聘法学院副院长、体育教学部副主任岗位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1-5项要求外,还应是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并具有担任教研室主任或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的经历。

9.应聘外语学院副院长、经管学院副院长、信息学院副院长、化工学院副院长、机电学院副院长、艺术学院副院长岗位的人员,除应符合上述1-5项要求外,还应是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并具有担任教研室主任或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的经历,或是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干部;具有相应专业教育背景。

以上岗位若无适合人选,则暂时空缺。

三、选拔程序

1.公布岗位、报名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申报表》(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于12月6、7日到组织部报名。由组织部、纪检监察室、人事处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竞争演讲、民主推荐。应聘法学院副院长、体育教学部副主任、外语学院副院长、经管学院副院长、信息学院副院长、化工学院副院长、机电学院副院长、艺术学院副院长岗位的人员在相关单位组织的会议上演讲,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参与数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选拔的人员在学校组织的会议上演讲,由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测评。

4.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

5.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6.公示及任职。对拟任人选在校内公示七个工作日。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正式任用。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12月4日

请各位系部主任及时通知在外进修的各位老师。

上一条: 开会通知

下一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