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责编: 审核: 发布日期:2012-12-14
外语学院各位老师:
以下是安居办最新通知,请按要求速将有关证件提交给安居办。以下内容为转发安居办的要求:
A1报名人员中,年龄不满32周岁(截止时间2012年到10月31日)非博士学历人员,请12月17日11点之前,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来安居工程办公室核查。不来、迟到等同放弃,请各位领导通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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