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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admin 责编: 审核: 发布日期:2014-03-28

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录取原则

1、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⑴政审不合格者;

⑵复试外语成绩低于3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者;

⑶体检不合格者。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政治考核

⑴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实际表现的考核。调档及政审工作在复试后进行。

⑵对在职人员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2、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今年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为一区A类考生国家初试合格线。

3、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

三、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提供,根据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组织本院的复试工作。

2、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3、复试内容及要求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俄语语言文学复试包括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口语以及思想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第二外语、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外语考试100分,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70分。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语专业复试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笔试、基本能力测试、体检。复试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基本能力测试100分,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70分。

4、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1日—4月2日。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具体时间安排附后。

5、关于第二外语考试和专业口试

第二外语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时间定于4月1日下午。英语口试与专业面试结合在一起,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由学院确定。

6、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外国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任复试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共同研究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院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均须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细则要求,拟定客观的能够考察考生实际能力的试题,制定比较详细的评分标准,尽可能做到公平和公正。

第二外语和专业笔试结束后,均将试卷收集封存,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集体评阅打分。

四、复试工件结束后,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和总结及时汇总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复试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