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责编: 审核: 发布日期:2014-11-14
请校内职称评审通过的副教授、讲师、实验师人员按照如下要求报送职称评审材料:
1、副教授、讲师人员填写教师系列用表-《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doc,请实验师人员填写教师外用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doc,
2、表格中须粘贴1寸证件照片,本人签字。
3、讲师无需填写论文重复率信息。
4、请于2014年11月19日之前将上述表格1份和个人2寸证件照1张报送至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图书馆楼4023)。其他材料无需报送。
上一条: 11月17日通知
下一条: 201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