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大力弘扬求是、拓新的科学精神,弘扬我校优良的学术传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鼓励在学术上勇于攀登、不断进取的优秀研究生能更上一层楼,推动研究生学术水平再攀新高,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青岛科技大学第四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弘扬科学精神,激励自主创新
二、参评对象
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学生除外)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研究生期间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理论功底扎实,英语通过国家六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能够潜心钻研,勇于实践,富有创新精神,如果是毕业生,要求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
3积极从事研究生科技创新活动,崇尚科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研期间,发表过高质量论文,要求以第一作者的身份社会科学类专业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至少发表2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者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办法量化分值理科≥50分,工科或人文类学科≥30分;
(2)获得过专利或在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3)积极宣传或组织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曾在促进我校课外科技活动的发展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4)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并在其中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程序
本次活动的评选程序分为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
(1)初评时间:2011年4月19日-2011年5月5日
(2)初评包括学生申请阶段和学院审核阶段。
1、学生申请阶段
4月19日—4月27日,
书面材料包括:(1)研究生 “学术之星”申请表(文字版和电子版);(2)有关附件(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学术专著原件等)(3)成绩单(盖学院公章)(4)个人情况简介(200-300字)
2、学院审核阶段
4月28日-5月8日,各学院根据参评学生上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公示后推荐到学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硕士、博士不限):化工学院4人、化学院3人、高分子学院3人、机电学院3人、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数理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艺术学院、政法学院各1人。电子版申请表和个人简介发送至qustyanjiusheng@163.com,注明学术之星评选(以学院为单位)。
第二阶段 复评
时间:5月9日-5月20日
(1)为了更好的向全校学生展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的风采,体现公平公正,复评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将分为2个小组进行,经管学院、外语学院、艺术学院、政法学院四个社科类专业学院的推荐学生为一组,产生2名学术之星,其他理工科专业类学院一组,产生8名学术之星(博士不多于1名)。
(2)复评答辩由相关专业教授组成评审组负责打分。 评审组成员应是教授并获得硕士指导教师资格两年以上。每个学院推荐一名评审专家,参评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3)答辩时间为10-15分钟,由个人陈述和专家提问两部分组成。
3、评议:
通过专家评审组评议,将从入围研究生中评出十佳“学术之星”,在全校公示。
五、奖励
(1)由研究生部(处)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人;
(2)十佳“学术之星”事迹将制作专题进行宣传。
六、说明
(1)评比成果为研究生就读期间(截至2012年4月18日)产生的学术成果。若发现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该申请人评选资格;
(2)各参赛同学对自己申报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并相互监督,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处理;
(3)各学院将材料按时交到研究生工作部(处),过期视为放弃。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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