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4年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推免生复试工作是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推免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科技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在复试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设组长、秘书各1名,应由不少于5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姜德杰
组员:李小华、杨一秋、尹洪山、梁晓鹏、于润梅、李玉良、张煜、张其云
秘书:曹燕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制定并公布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方案应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及其注意事项等内容。
2、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学院应对参加本次复试工作的全体教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复试工作办法及本单位的复试方案等。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对复试工作负总责。
3、命制复试试题
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和具体情况自行命制复试试题和管理。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担任复试评委;
(3)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都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所有考生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情况将如实填写在每位考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上,专业知识复试满分150分,其中,笔试100分;面试50分。
(二)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我院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尤其是听、说、读、写、译等技术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试小组不仅要考核考生的业务水平,同时也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复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学院将根据要求计算复试成绩后以汇总数据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3、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初录取名单。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等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及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