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grad.qust.edu.cn/info/1060/21277.htm。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https://wy.qus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4&wbnewsid=6312。
3、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尹洪山 曲斌艳
委 员:吕耀中 康 宁 刘 靖 王晓娜 王丽 曹静娴
裴淑娟 研究生代表
4、根据学校的最新文件精神,具体等级和分配名额如表
等级\名额\班级 |
19级学硕 |
20级学硕 |
20级MTI |
一等学业奖学金10% |
1 |
2 |
4 |
二等学业奖学金20% |
3 |
3 |
8 |
三等学业奖学金40% |
5 |
6 |
17 |
5、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根据相应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6、根据学院修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在思想品德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下表所示项目和比例进行打分和汇总。
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
项目 |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
1 |
课程学习 |
学位课 平均成绩 |
60% |
50% |
2 |
科研创新能力 |
30% |
40% |
3 |
社会活动 |
10% |
10% |
合计 |
100% |
100% |
7、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几点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五)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班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通过班级群下发)
(2)上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好后直接交到班长处,各项原件请注意留好备查。
根据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例,本次评选的材料都以上学年的为准,所有材料落款时间需在2020年9月-2021年8月31日止,论文的认定以2021年8月31日(包括31日)之前正式发表的为准,不包括2021年9、10月出版的刊物,用稿通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申请表和汇总表需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需班长签字,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论文或译作原文,其中译作需注明字数(均以汉字记),录取通知不算入科研成果内。
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不实材料,一经查证,取消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