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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2021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作者: 责编:李东阳 审核: 发布日期:2021-09-30

1、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grad.qust.edu.cn/info/1060/21277.htm。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https://wy.qust.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94&wbnewsid=6312。

3、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尹洪山 曲斌艳

委 员:吕耀中 康 宁 刘 靖 王晓娜 王丽 曹静娴

裴淑娟 研究生代表

4、根据学校的最新文件精神,具体等级和分配名额如表

等级\名额\班级

19级学硕

20级学硕

20级MTI

一等学业奖学金10%

1

2

4

二等学业奖学金20%

3

3

8

三等学业奖学金40%

5

6

17

5、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根据相应的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和《外国语学院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6、根据学院修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在思想品德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下表所示项目和比例进行打分和汇总。


学业奖学金各部分评定内容所占比例

序号

项目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学习

学位课

平均成绩

60%

50%

2

科研创新能力

30%

40%

3

社会活动

10%

10%

合计

100%

100%

7、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几点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8日(周五)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提交: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班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通过班级群下发)

(2)上交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好后直接交到班长处,各项原件请注意留好备查。

根据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例,本次评选的材料都以上学年的为准,所有材料落款时间需在2020年9月-2021年8月31日止,论文的认定以2021年8月31日(包括31日)之前正式发表的为准,不包括2021年9、10月出版的刊物,用稿通知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申请表和汇总表需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需班长签字,科研成果复印件包括封面、论文或译作原文,其中译作需注明字数(均以汉字记),录取通知不算入科研成果内。

请各位同学务必保证自己材料的真实性,如出现不实材料,一经查证,取消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