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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2-04-06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外国语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1、本办法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制定。

2、考生的综合排名由初试成绩(满分500分)与复试成绩(满分为270分)之和确定,并以此作为拟录取依据。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⑴ 政审不合格者;

⑵ 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者;

⑶ 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内容

⑴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口语以及思想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综合水平考试)、第二外语,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第二外语100分,专业面试70分。

⑵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专业复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英语口语以及思想品德等考核)、专业笔试(综合水平考试)和基本能力测试(英语口译:英语听力;英语笔译:英语写作),总分为27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基本能力测试100分,专业面试70分。

⑶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9日—4月11日。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系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⑶复试程序的实施

外国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任复试纪律监督小组组长,学院领导班子共同研究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学院以硕士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均须依据学院制定的复试细则要求,拟定客观的能够考察考生实际能力的试题,制定比较详细的评分标准,尽可能做到公平和公正。

第二外语和专业笔试结束后,均将试卷收集封存,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集体评阅打分。

复试工件结束后,将复试考生的考试材料和总结及时汇总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复试工作将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

外国语学院

2012年4月5日